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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可研报告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7 09:30:00阅读:收藏
摘要:天津地铁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可研报告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地铁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可研报告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天津市现启动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含既有车辆段场的扩建),总投资约30亿元。将最短行车间隔由5分钟缩短至3分钟,据初步估算,共需增加列车65列:1号线需增购车辆17列,2号线需增购车辆16列,3号线需增购车辆1...


天津地铁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可研报告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可研报告评估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现启动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含既有车辆段场的扩建),总投资约30亿元。将最短行车间隔由5分钟缩短至3分钟,据初步估算,共需增加列车65列:1号线需增购车辆17列,2号线需增购车辆16列,3号线需增购车辆14列,9号线需增购车辆18列,另需扩建部分既有车辆段和停车场。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可研报告评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1、2、3、9号线增购车项目可研报告评估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当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投标人未承担该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任务,与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否则,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4)投标人所投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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