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电客车减震器送外修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一、概述
南京地铁电客车减震器送外修框架协议项目已经南京地铁公司内部批文批准立项,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电客车减震器送外修框架协议项目(招标编号:0675-200JOC00755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工程概况
减震器是电客车的重要零部件,直接影响乘客乘车的舒适度。为降低成本、提高项目执行效率,拟采取集中招标的方式,以每列车维修单价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期五年,按实际发生结算。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划分情况:总共1个标段
2、标段名称:
一标段:(0675-200JOC007552-1)(南京地铁电客车减震器送外修框架协议项目)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带二维码的复印件);
(2)注册资金:申请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财务及资信状况: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报告原件或者含二维码或条形码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且至少一个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的轨道交通车辆减震器检修或生产制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金额不明确的须提供结算发票)
4、其他要求:
(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被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加入不诚信供应商库的投标人在限制投标期限内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二)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三)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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