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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2023-2028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26 09:43:04阅读:收藏
摘要: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2023-2028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现进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2023-2028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2023-2028年)》

规划基本情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2023-2028年)》包含13个建设项目,规模约226.8公里,具体为:15号线、17号线一期、18号线一期、19号线一期、20号线二期、21号线一期、22号线一期、25号线一期、27号线一期、29号线一期、32号线一期、10号线东延(深圳段)、11号线北延(深圳段),以国家批复为准。

  10号线东延(东莞段)、11号线北延(东莞段)由东莞市相关部门负责公示工作。

  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755-8812734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86446475

  地址:成都市通锦路3号

  电子信箱:szwqgh@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主要方式

  在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截止2022年9月2日),公众可通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与本次规划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填写完成后,请发送至上述邮箱。意见表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及时反馈。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本文关键字: 轨道交通 深圳 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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