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集团公司100亿元公司债(以主管机关核准的发行规模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主承销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2)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其他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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