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召开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调整工作会议 确定报批方案共计73公里
7月22日上午,在深圳市民中心C4021会议室,刘庆生常务副市长、杨洪常委、艾学峰副市长召开会议,研究我市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调整有关工作,徐松明副秘书长参加会议。谷更军常委代表我区在区政府3302视频会议室参会,区发改局、轨道办陪同参会。
更军常委代表龙岗区表态,龙岗区完全赞同本次四期修编规划中涉及龙岗的3号线东延和16号线南延两条线路,也非常理解10号线东延因协调难度大延后申报的决定,龙岗区将全力配合推动3号线东延和16号线南延项目的建设。
关于10号线东延与东莞市的合作问题,学峰副市长建议可采用土地定向招拍挂给市地铁集团的方式,或者其他权责明确的方式进行合作,避免为争取项目尽快上马导致深圳市多承担责任形成历史遗留问题。
会议议定,原则上按照今天会议上会的方案上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市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四期修编项目的建设,最迟2020年1月开工建设,相关工作按照今年年底开工倒排时间。市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四期修编项目的建设,最迟2020年1月开工建设,相关工作按照今年年底开工倒排时间。
关于10号线东延涉及东莞市协调的问题,请市发改委1周内按照学峰副市长意见与东莞市尽快沟通,如果可行则对四期修编规划进行调整,如果确定不下来就暂且搁置。
原计划上报的第四期建设规划调整(2017-2022)建设项目包括3号线东延、6号线支线南延、7号线东延、8号线东延、10号线东延、10号线南延、11号线东延、12号线北延、13号线北延、13号线南延、14号线南延、16号线南延、20号线北段共计11条线路,13个项目。总长约87.1公里,设站53座。其中地下段约84.2公里,高架段约2.9公里。
现在计划上报的项目已不再包含10号线、14号线延伸项目。因此,深圳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最终报批里程为73公里9个项目。(下图分别为调整前和调整后报批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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